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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5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11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BOB最新版下载地址 标签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染发膏(棕色)等57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5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11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7号)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丝蕊社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具体情况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7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5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贝尔芳香滋润型染发霜(自然黑色)等70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5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1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4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签标示为委托方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方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温达黑发露等13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1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5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3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BOB最新版下载地址 标签标示为广州市三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威品染发膏(咖啡色)等56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5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3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 第13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国家药监局决定进一步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优化普通化妆品备案检验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 第13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
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2号)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签标示为广州名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岩朵美祛痘精华液等8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国家药监局关于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3年第2号)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等5个化妆品信息化标准
2022年12月30日,《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等5个化妆品信息化标准正式发布,这是国家药监局首次针对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发布标准,对新条例下推动化妆品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及数据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基本数据集》等5个化妆品信息化标准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为督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行为,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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